許多企業受到COVID-19疫情衝擊影響,營收大幅減少,財政部於111/01/20發布「11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 ✸ 本次修訂要點: 營利事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110年度營業收入淨額較109年度或108年度(任一年度)相比減少達30%者,適用擴大書審之純益率,得按該行業別純益率標準之80%計算全年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