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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5 「 房地合一2.0專區,營利事業適用期間及交易範圍。 」


110年07月01日起,為抑制短期炒房及健全房市之政策目的,房地合一1.0修法進化2.0後,對營利事業適用期間及交易範圍修正要點如下:
1. 房地合一2.0適用期間從105/01/01以後取得至110/07/01以後之交易。
2. 交易範圍從土地、房屋外,另增加交易設定地上權方式之房屋使用權、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及符合一定條件之股份或出資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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