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疫情不斷增加,財政部於111/04/27決議配合展延110年度所得稅報繳期限至111/06/30。
相關作業時間如下:
✶ 所得及扣除額查調期間:111/04/28(四)-111/06/30(四)
✶ 營所及綜所稅申報期限:111/05/01(日)-111/06/30(四)
網路申報應檢附資料寄(送) 時間:
✶ 綜所稅:需於 111/07/11(一) 前寄(送) 至就近國稅局。
✶ 營所稅:需於 111/07/29(五) 前透過系統上傳完成或111/08/01(一)前寄(送)至所在地國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