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2022/03/14 「 公司承租員工宿舍租金,可扣抵營業稅嗎? 」


因應員工上下班往來距離較遠,近年公司為員工租用宿舍的情況愈來愈普遍。

財政部曾在1986年發布解釋令,企業向外承租宿舍多數是專為企業董總提供,因此當年的解釋令認為,公司承租宿舍的租金具有「酬勞員工」性質,不得扣抵進項稅額。

不過如今時空背景不同,多數為方便調職到外縣市的員工住宿,或集中管理外籍移工。

財政部賦稅署近期發布最新解釋令,針對企業為員工承租宿舍,若符合兩項要件,在計算營業稅時,宿舍租金的進項稅額可准予扣抵銷項稅額。
 兩項要件包括:
1. 未限制一定層級以上員工才能住;例如若僅限總經理以上才能入住,就不符規定。‍
2. 為集中管理目的而提供;例如由公司統籌管理宿舍使用規範等‍。‍

但員工入住宿舍後續支付水電及瓦斯費等費用,考量係依入住員工使用情形產生多寡差異,具有個別報償性,且與營業人本業或附屬業務無直接關聯,依75年8月4日函規定,仍不得扣抵進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