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Meta臉書廣告之企業有福囉!
114年度起實際扣繳稅率由原來的6% 調降至 3%。
舉例說明:
甲公司於114年02月20日收到Meta開立收據25,000元,其給付總額應為 25,000 ÷ 0.97 = 25,773元,則應扣繳稅額為 25,773 * 3% = 773元。
◉ 提醒廣告付款後應確實向國稅局繳稅及申報,如未確實扣繳及申報,依所得稅法第88條規定,國稅局除通知扣繳義務人於期限內補繳應扣未扣或短扣的稅款,以及補報扣繳憑單以外,還會按照應扣未扣或短扣的稅額處1倍以下的罰鍰。
◉ Meta 114年新制規定
延伸閱讀: Meta114年新制規定。
◉ 營業人購買Meta臉書廣告申報及扣繳時點,請參「購買Meta臉書廣告,應如何申報及扣繳時點如何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