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資訊

2022/06/28 「 打統編的發票中獎,可以領獎嗎? 」


每隔兩個月最讓人期待的,想必就是兌發票的小確幸,而有多數人好奇表示,若是有打統編的發票中獎了,那是不是就無法領取呢?

對此財政部表示這種說法並不完全正確,實際上有些打了統編也還是可以領獎。

根據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1條,打統編的買受人若是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部隊」、「營業人」等,都是無法領獎的,而像是「人民團體」、「私立機構」、「執行業務者」(律師、會計師、記帳士事務所)等有編配統一編號的扣繳單位,中獎是可以領取獎金的。

若屬可以領獎的規範內,中獎發票已經載明買受人者,且符合領獎條件,獎金就屬於買受人;但若是打了統編沒報帳,根據規定只要買受人是營業稅法規定的營業人,就是不可以領獎。

✶ 另外依據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1條
統一發票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不適用本辦法給獎之規定:
1. 無金額,或金額載明為零或負數者。
2. 未依規定載明金額或金額不符或未加蓋開立發票之營利事業統一發票專用印章者。
3. 破損不全或填載模糊不清、無法辨認者。(但經開立發票之營利事業證明其收執聯與存根聯所記載事項確屬相符經查明無訛者,不在此限。)
4. 載明之買受人經塗改者。
5. 已註明作廢者。
6. 依各法律規定營業稅稅率為零者。
7. 依規定按日彙開者。
8. 漏開短開統一發票經查獲後補開者。
9. 買受人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部隊及營業人者。
10. 逾規定領獎期限未經領取獎金者。
11. 適用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規定申請退稅者。

✷ 補充說明:民眾有時在整理的時候,發現先前所留存的發票變得殘破不堪、無法辨識,是否這樣就無法領獎?
對此國稅局表示,如果民眾發生中獎發票證明聯的隨機號碼或QR Code等資訊,模糊不清而導致無法兌獎時,原則上是無法兌獎,不過中獎人可以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站,進入首頁後依序點選線上服務、公示資料,在統一發票開立行號查詢裡,可以查詢到該張發票的營業人名稱及地址,隨後經開立發票的店家(營業人)核對該張模糊的電子發票證明聯紀載事項,確認符合無誤後,可以由店家提供加註「補印」二字的電子發票證明聯,或其他足以佐證的資料,如消費明細等交給中獎人,同樣可以前往兌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