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資訊

2023/01/03 「 111年度各類所得憑單,申報截止日為112年2月6日! 」


111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股利憑單、信託所得申報書及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申報期間自112年1月1日起至2月6日止。(法定申報截止日112年1月31日,因適逢農曆春節假期及遇例假日,順延至112年2月6日)
 
申報作業可透過人工紙本、媒體及網路方式,只要先行下載申報軟體並申請「報稅密碼」或透過「工商憑證IC卡」,任何時刻皆可適用網路申報,惟人工紙本、媒體(光碟)方式僅限國稅局工作日,請申報單位多加注意,須在法定期間內辦理申報,以免因逾期申報而受罰。
 
各類所得憑單申報是年底重頭戲之一,對於扣繳單位而言,要注意給付對象身份屬性與稅籍,若是本國個人稅務居民,扣繳單位可以免除填發憑單的義務;如果給付對象是法人、機關團體或是外國稅務居民,扣繳單位還是要依法填發所得憑單。

其扣繳申報常見錯誤有態樣,需多加留意:
1. 聘請臨時工,未申報薪資所得扣(免)繳憑單。
2. 給付非居住者各類所得,未於代扣稅款之日起10日內繳納扣繳稅款及申報憑單,誤按居住者方式辦理扣繳申報。
3. 年終尾牙等抽獎活動之中獎,所得人為居住者,其應扣繳稅款超過2,000元,漏未扣取稅款;所得人為非居住者,漏未按給付總額扣取20%稅款。
4. 營利事業捐贈國內慈善機關團體,漏未開立免扣繳憑單。
5. 股東會議決議分配盈餘之日起6個月內尚未給付則視同給付,漏未申報股利憑單。

另外提醒因近期國境開放,國人出境人數逐漸提升,如果企業補助員工國內外出差膳雜費,要留意認列限額,若補助員工的總額,已經超出法定認列標準,超出部分申報時應列入員工「薪資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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